2025年10月31日
TE2025年10月30日
罗克韦尔2025年10月24日
采埃孚2025年10月24日
兆易创新2025年10月24日
欣旺达2025年10月27日
魏德米勒
2025年10月22日
倍福
2025年10月16日
罗克韦尔
2025年10月16日
明珞装备
2025年10月11日
EMAG
2025年10月31日
海克斯康
2025年10月24日
Melexis
2025年10月24日
倍加福
2025年10月23日
科尔摩根
2025年10月23日
海康机器人
日前,广东省工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公示时间从12月3日至12月14日,细则适用于在广东省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根据《细则》,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辆,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测试车辆鼓励采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作为动力,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未办理过机动车注册登记。但对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发〔2018〕60号)施行前已经依法注册登记的车辆,经所属企业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证明,可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申请道路测试。
(二)满足对应车辆类型除耐久性以外的强制性检验项目要求;对因实现自动驾驶功能而无法满足强制性检验要求的个别项目,测试主体需证明其未降低车辆安全性能。
(三)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四)具备车辆状态记录、存储及在线监控功能,能实时回传下列第1、2、3项信息,并自动记录和存储下列各项信息在车辆事故或失效状况发生前至少90秒的数据,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年:
1.车辆控制模式;
2.车辆位置;
3.车辆速度、加速度等运动状态;
4.环境感知与响应状态;
5.车辆灯光、信号实时状态;
6.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
7.反映测试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
8.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如有);
9.车辆故障情况(如有)。
(五)测试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省、市级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测试要求以及测试主体的测试评价规程,具备进行道路测试的条件。
(六)测试车辆自动驾驶功能应由国家或省市认可的从事汽车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证,检测验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所列的项目。